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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安全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9访问次数:

各系、室: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安全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  张 越  青 平

副组长:镇志勇 申 沛 张俊飚

成 员:  郑炎成 陶建平 孙 剑  包晓岚  何德华   刘 进  任丽红  刘 薇   陈 曙

二、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好院内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和谐开展。

2.加强对全院师生的宣传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调动全院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全体师生员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

3.将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第一责任,落实和配合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实施院内安全与稳定工作。如有突发情况,学院安全与稳定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必须向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汇报处理情况。

4.围绕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深层次原因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排查,预防影响安全与稳定的问题发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学生中、教师中存在的各种矛盾要深入摸查、全面了解,系统梳理,超前防范;制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加强日常管理,注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学生的学业、就业问题,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特殊时期开展不定期排查,杜绝不稳定事件的发生,防止师生员工参与不稳定事件,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纪律

1.坚持学院办公会通报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每学期专题研究安全稳定工作1-2次。

2.安全与稳定工作小组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双组长不得同时离开学校。

3.安全与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外出必须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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