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基础上,湖北必须立足传统产业优势,激发资源型产业绿色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支柱产业从传统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跃升。
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生态要素直接交易、有形生态产品交易和无形生态产品交易,将有效促进农民财产性与经营性增收。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湖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美丽湖北建设已取得积极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矛盾尚存,弥补乡村发展短板、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压力犹在。为担起与生态大省相匹配的历史责任,湖北需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湖北实践。
以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经验性研究表明,自然资源禀赋丰裕的地区,尤其是矿产资源富足的地区,经济增长却并不一定可持续,对资源的无序开发利用可能造成经济增长停滞甚至出现倒退,这被称作资源陷阱。比如天然气的高储量并未给荷兰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反而形成对其他产业的挤出效应,导致总体经济表现欠佳。如何规避资源陷阱,促进资源密集地域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性难题,也是湖北的课题。依托丰沛的水资源和矿产资源,湖北资源能源消耗型重化工业比重偏大,六大高耗能产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较高,资源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这些都指明了新征程上平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高质量发展逻辑。
从发展历史来看,在产业经济层面,对化工、冶金等资源密集型产业而言,其主导产品通常具备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充分的利润空间,因而产业内源性绿色转型动力不强,绿色技术创新依赖于政府环境规制或者环保补贴等外源性政策驱动。又由于资源型产业依托初级产品即可获得丰沛收益,因此企业研发投入预算额度低、总体研发能力弱。这就造成绿色转型发展所要求的技术创新,前期资本投入额度高,而且投资回收期长,政府的补贴投入面临高昂的监督成本和可观的投资风险。进一步看,在区域经济层面,破解资源陷阱的重要策略是寻求新的地区经济增长极,重点发展非资源密集型产业,由此分散单极化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的风险。这一策略存在的问题是,摒弃传统产业优势,在非优势领域追随投资风口的风险较高,欠缺区域比较优势支撑的产业发展可能难以成长为新经济支柱。
在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基础上,湖北必须立足传统产业优势,激发资源型产业绿色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支柱产业从传统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跃升。主要的策略是推动资源型企业朝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促进能源供给系统绿色化以及全产业链条生态化。其一,传统化工等资源密集型企业向高端引领精细化方向转型。引入数字信息技术,聚焦重点领域,突破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领域有机融合,推动资源型企业走高端精细化发展之路。其二,电力产业向水电、风电、光电方向转型。综合利用湖北省内丰富的水资源、太阳能资源、风力资源,降低电力产业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实现清洁发展,节能减排,推动资源型企业走能源绿色化发展之路。其三,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循环经济发展转型,培育智能化生态化产业集群。融合省内科教优势,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产业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管理高效化”,打造省内资源型企业智能化绿色产业集群。
以生态资产价值实现,补齐共同富裕的乡村短板
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农村最为独特的资源禀赋是生态资产及其所能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由农村集体所有的生态资产,对于实现农民走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制度含义:第一,在资产权属上具有产权主体之外的排他性;第二,在市场容量上具备充分规模的需求潜力;第三,在收益分配上具有成员共享性特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让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弥补乡村发展短板、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生态逻辑。
长期以来,生态资产的价值实现受到生态补偿思路的影响,遵循生态产品由消费者付费、生产者受益的原则,一方面主张调动生产者供给生态产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强调规制消费者使用生态产品的无序性,以此维持生态产品供需的可持续性。但“补偿”依据的是使用者对所有者生态资产的侵占程度,也即所有者生态资产的损耗程度。对生态补偿的倡导要防止导向生态资产价值实现的被动化,即强化对政府转移支付的依赖。对生态资产所有者而言,将他人对生态资产价值的使用视作对自身权益的损害可能导致两方面结果:其一,增强生态资产的禀赋效应,诱发所有者夸大生态资产价值的机会主义行为,以谋取更高的生态补偿;其二,重视生态资产的存量而忽视生态资产的增量,因为生态补偿强调的是对损耗的监督,并不必然激发生态保育等提升生态资产存量的积极性。
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生态要素直接交易、有形生态产品交易和无形生态产品交易,将有效促进农民财产性与经营性增收。一是生态要素直接交易,即打开村门,盘活土地、生态与文化资源,走“产权开放、主体多元、要素盘活、功能扩展”的发展道路。二是有形生态产品交易,即深化农业分工、发展农业服务,通过丰富农业生产的中间产品,为多样化的产权交易提供充分空间,继而实现农业产业价值链的拓展与延伸。三是无形生态产品交易,即基于湖北各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开发能够表征地区综合生态服务价值增量的生态券,并通过生态券交易市场的构建盘活乡村生态资产及其生态服务价值。总体来说,从经济增长转向生态改善的新型发展思路,有助于不断缩小城乡的收入差距。
审核人:李谷成